常州野鸟会
关于征集常州市生物多样性(鸟类)摄影作品的公告
2021-12-17 黄杨居士


鸟被誉为蓝天的使者、湿地的精灵、森林的卫士,它寄托了人类许多美好、祥和的意境,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生态系统持续修复,林木覆盖率和湿地保护率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野生鸟类翱翔在青山绿水间。在未来的5年,常州市将重点围绕长三角生态中轴建设,打造常州的生态品牌,建设生态绿城,将大幅改善鸟类的生存空间,吸引更多的鸟类栖息于常乐之州。



为进一步了解、反映鸟类在我市生存繁衍状况,用手中的摄影镜头留下这些自然界的精灵最美好、灵动的瞬间,展现我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景象,普及生物多样性知识,提升公众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意识,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拟面向社会征集常州市生物多样性(鸟类)摄影作品,欢迎社会各界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单位:常州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

协办单位:常州市野生鸟类保护协会



二、大赛主题

常州市生物多样性(鸟类)摄影作品征集 



三、征稿内容

征集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16日期间拍摄的常州市境内鸟类相关的摄影作品(以鸟种为主要征稿对象)。



四、奖项设置

特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各1000元;入围奖150名,奖金各300元;个人奖金所得税由获奖者本人承担。



五、计划安排

(一)征稿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16日(以收件日期为准);

(二)评选时间:2022年12月底 。



六、投稿须知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取材于常州市境内,作品创作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16日。不接受以诱拍等干扰鸟类自然活动状态的方式而拍摄的照片。

2、投稿作品电子文件须为JPG格式,作品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短边不低于1200,图片不小于1MB。拍摄设备不限,手机、相机拍摄均可投稿。

3、作品描述中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和拍摄内容。(说明本作品于202*年*月*日*时拍摄于常州市**区**镇**地方,另可增加拍摄内容的文字描述,字数不超过50字)

4、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的图片数量2幅以上。照片须保留其带有原始的EXIF信息副本,对于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照片,视为无效作品。

5、投稿作品须投稿者本人拍摄,作者对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如有抄袭、雷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投稿,相关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6、不得对投稿作品原始影像删改、添加、技术合成等。可适当调整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等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

7、不接受翻拍作品投稿。


8、投稿作品将视为作者默认同意组织单位用于相关生态环境公益宣传。




(二)权责说明

1、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投稿者应对图片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2、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退稿。所有征集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本机构组织开展的展览、画册、报刊、视频等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同时有义务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署名权。

4、投稿人一旦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资格。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三)注意事项

1、投稿人注册与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主办方将通过电话和电子邮箱两种方式与入围作品投稿人联系,要求投稿人在指定日期内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者视为自愿放弃。

2、因投稿人未能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而导致未能收到相应获奖证书的,责任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七、投稿方式

投稿人可于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16日,将作品发送至邮箱cznlsy@163.com。



八、宣传推广

活动期间,将选取部分优秀作品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和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中进行展示,用于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宣传。



九、联系人及方式

(一)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闵晓兵 

电话:18915090299



(二)常州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

联系人:冯艳玲、陈莉娜

电话: 13775290689、18901500095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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